信息网络中心
  学校主页旧站首页中心简介新闻公告信息化与教育网管法规网络导航资源下载网络办公远程在线  
网络服务
+ 有线网络接入服务
+ 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 身份认证服务
+ 一卡通服务
+ 办公自动化服务
+ 网站服务
+ 校园邮件服务
+ 故障报修流程
+ 虚拟服务器服务
+ 防病毒服务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时间: 2011/11/01 10:24:41  点击: 次 来源: 信息网络中心

一、 实验室实行工作人员负责制。各个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专人负责。各实验室的一切问题均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解决。

二、 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执行坐班制,严格考勤,并执行查岗制度。上班期间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 实验室服务器及学生机的系统由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如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应上报实验室主任并申请维修人员处理。

四、 所有设备要定期维护,对问题严重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并申请维修人员处理,上报故障不能超过一日。

五、 根据安排的各类实验教学任务,做好实验教学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电路的安全,仪器设备的检修等各种技术条件的保障,以确保实验的开出数量和质量。

六、 在学生实验过程中,务必做好巡回检查,及时解决仪器设备出现的问题。

七、 实验前后要验收设备,对设备损坏、丢失情况要及时登记,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八、 与实验课教师密切合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革新实验技术,改进教学、实验方法。

九、 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资产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以提高其利用率。

十、 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各类实验物品(如磁盘、纸张、零件等)的年度购置需求;按时协助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准确填报实验室各种数据和统计报表;所管物、帐、卡相符完整。

十一、 管理实验室水、电、门、窗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保证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

十二、 对违反各种规章制度,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并酿成教学事故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进行处罚、解聘职务或退交人事部门处理。

上一条:实验室主任职责 下一条:兰州城市学院校园网FTP服务管理办法

关闭

 
 
版权所有:兰州城市学院信息网络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2014-2020
校本部网络服务电话:7684686   培黎校区网络服务电话:4919053   网络服务投诉电话:760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