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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
时间: 2017/11/22 10:21:02  点击: 次 来源: 信息网络中心

兰州城市学院校园网已与中国教育与科研网正式联通,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我院计算机用户间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并与国际互联网联接,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我院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凡申请加入兰州城市学院计算机校园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

一、 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所有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

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国家安全、 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

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 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 用户在网络上对软件进行上传、下载时,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 用户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六、 必须按照我院制定的制度,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七、 兰州城市学院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对违反网络管理办法的用户进行警告并有权

停止对其进行服务,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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